兩年前歐盟曾裁決稱,愛爾蘭與蘋果公司之前的減稅協(xié)議違反了歐盟法律。18日,愛爾蘭已從蘋果收回了143億歐元此前發(fā)放的退稅加利息,這筆資金將存入一個代管賬戶。目前,愛爾蘭政府和蘋果公司正在歐洲法院提出上訴。如果歐盟的裁決最終得不到支持,這筆資金將被返還給蘋果。
歐盟競爭事務專員MargretheVestager在2016年得出結論,蘋果與愛爾蘭之間的稅收安排使得蘋果的稅率不到1%,給予蘋果公司大幅稅收優(yōu)惠違反了歐盟法律。事實上,愛爾蘭的企業(yè)稅率為12.5%。此案爭論的關鍵在于,愛爾蘭向蘋果提供的低稅率是否合法。歐盟將這種低稅率描述為“特別優(yōu)惠”,因為其只適用于蘋果,而愛爾蘭政府和蘋果拒絕接受這種說法。
愛爾蘭財政部長PaschalDonohoe表示,愛爾蘭政府已經(jīng)收回了131億歐元的退稅和12億歐元的利息。他表示:“愛爾蘭政府從根本上不同意歐洲委員會的決定,并試圖在歐洲法院取消該決定。”
蘋果公司法律總顧問BruceSewell表示,歐盟的判決是對蘋果龐大公司內部運營的誤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