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本報記者 趙琳 見習記者 張文湘
國農科技子公司正陷入“連環(huán)”訴訟糾紛之中。
據《證券日報》記者了解,國農科技子公司山東北大高科華泰制藥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山東華泰”)每年花費1400萬元獲得一項專利的使用權,卻因為履行事宜與專利申請人胡小泉對簿公堂。最終山東華泰敗訴,將向胡小泉支付專利授權使用費448萬元、對應資金使用費124萬元。
另外,6月27日,國農科技又宣布稱,山東華泰對上述專利權的權屬提出訴訟,而這距離其使用該項專利已過去3年。另外,重金獲得該專利的使用權,也未給山東華泰帶來理想的效果,2015年至2017年期間,山東華泰已經連續(xù)三年虧損。
因合同履行事宜對簿公堂
公開資料顯示,國農科技子公司山東華泰主要從事生物醫(yī)藥業(yè)務,產品涵蓋抗感染藥、心腦血管系統(tǒng)用藥、胃腸道用藥等。
2013年11月份,山東華泰與胡小泉簽訂協(xié)議,從2014年至2024年,胡小泉將擁有的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鈉氯化鎂(以下簡稱“ATP”)專利授權給山東華泰有償使用,山東華泰每年需向胡小泉支付授權使用費1400萬元。合同明確約定,該款項為凈款項,由山東華泰承擔開票稅額。
簽訂協(xié)議不久,雙方就對授權使用費的相關支付細節(jié)產生了分歧。2014年和2015年,山東華泰每年為授權使用費支付1400萬元,扣除代繳的224萬元個人所得稅后,直接向胡小泉支付的實際金額為1176萬元。
山東華泰的行為引起了胡小泉的不滿。胡小泉認為,山東華泰應在代繳相關個人所得稅后,支付給其1400萬元稅后凈款項。在2016年6月份,胡小泉一紙訴訟將山東華泰告上法庭,要求山東華泰支付2014年-2015年度合同款448萬元,以及對應期間的資金使用費124萬元。
2017年2月份,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山東華泰敗訴,山東華泰需支付胡小泉要求的賠償,并承擔本案案件的相關受理費用。山東華泰對上述判罰不服,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在今年6月份,山東華泰的上訴被駁回。
“從公告內容看合同約定是清楚的,法院的法律適用也是準確的,我認為法院判決是對的。”國浩律師(上海)事務所合伙人方詩龍認為,根據民法中的約定優(yōu)先原則,合同中已經明確規(guī)定“款項為凈款項,山東華泰承擔開票稅額”,山東華泰在向個人支付專利許可費時,就應當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,且稅額由山東華泰自行承擔。
6月25日至6月27日間,《證券日報》記者多次致電國農科技證券事務部,國農科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“董秘出差在外”,此后,記者按其指示將采訪問題發(fā)至指定郵箱。但截至最后截稿日,記者仍未收到公司對相關問題的回復。
與此同時,記者還致電山東華泰,山東華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“其對訴訟情況并不知情,請記者通過其它渠道自行了解”。
專利歸屬權發(fā)生爭執(zhí)
除了上述關于授權使用費的訴訟案以外,山東華泰另外一起訴訟又引起了投資者的關注。
今年6月27日,國農科技發(fā)布公告稱,山東華泰ATP凍干粉針劑及其生產方法的專利權存在權屬糾紛,在2002年11月份至2004年7月份期間,山東華泰開展了關于ATP技術的研究,并在2004年7月份發(fā)起ATP藥品申報,并于2005年4月1日收到國家藥監(jiān)局下發(fā)的ATP注冊批文。在2004年5月13日,山東華泰與胡小泉簽署協(xié)議,約定山東華泰自取得生產批件后5年,胡小泉具有ATP藥品在中國的獨家經銷權。
在2004年7月21日,胡小泉提交了ATP凍干粉針劑及其生產方法的專利申請,該專利于2006年11月15日獲得授權。山東華泰認為,胡小泉持有的專利,與公司2004年7月發(fā)起ATP藥品申報材料內容幾乎完全一致,胡小泉竊取了山東華泰的ATP技術資料。2017年4月份,山東華泰提起訴狀,要求將ATP凍干粉針劑及其生產方法的專利判歸自己所有。
《證券日報》記者查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查詢系統(tǒng)發(fā)現,申請人為胡小泉且與ATP技術相關的專利僅有1件。而有知識產權從業(yè)人士向記者表示,從公告涉及的內容來看,山東華泰兩個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專利應該是同一專利。
山東華泰與胡小泉在2013年已經簽署了ATP專利授權協(xié)議,若兩個訴訟涉及的是同一專利,意味著山東華泰在使用該專利3年之后,才對該專利的歸屬權提出爭議,其中原因則有待當事人解答。
山東華泰業(yè)績持續(xù)低迷
陷入訴訟糾紛的同時,山東華泰的經營狀況也引起了投資者的關注。2013年,山東華泰全年營業(yè)收入達到5782萬元,凈利潤為1673萬元。1400萬元的授權使用費,對山東華泰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。
此外,山東華泰參考一審判決結果已確認預計負債577.55萬元,同時確認2016年、2017年個稅部分224萬元為預計負債。另外,每年專利使用費在1400萬元的基礎上增加224萬元。
可以說,山東華泰投入重金獲得上述專利的使用權后,其業(yè)績卻并未獲得明顯的好轉,反而還出現了連續(xù)三年的虧損。
數據顯示,2014年,山東華泰營業(yè)收入為6225萬元,凈利潤為2460萬元。而從2015年開始,山東華泰甚至出現持續(xù)虧損。2015年-2017年,山東華泰營業(yè)收入分別為4991萬元、4917萬元以及1.28億元,凈利潤分別虧損182萬元、1403萬元以及535萬元。而《證券日報》記者查閱國農科技各年年報,均未發(fā)現上市公司對山東華泰業(yè)績低迷原因的詳細解釋。